武漢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及工業智能化改造專項資金項目
一、專項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類型
1、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項目應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和《武漢市工業轉型升級指導目錄清單》,建設有效期內(最長不超過三年)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其中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申報當年項目已主體完工。
2、工業智能化改造專項資金項目:項目應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和《武漢市工業轉型升級指導目錄清單》,建設有效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設備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申報當年項目已主體完工,且申報項目為經智能化改造咨詢診斷平臺(市級遴選的五家平臺)評估納入《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項目計劃》的工業技改項目。
二、補貼標準
申報項目經專項審計報告明確的建設有效期內實際完成的投資,根據武漢市年度預算資金控制額度,按不高于8%的比例予以安排補貼,其中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單個項目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800萬元(對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費用補貼);工業智能化改造專項資金項目單個項目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納入補貼范圍的研發投入最高不得超過設備投資的20%)。